《乙亥讲演录》
作者:王骧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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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亥讲演录启机分

释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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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”者,人之自谓也。执我既坚固,我爱愈深切,最难破者曰“我见”、“我是”、“我相”。久久成为习惯,定为成法,故曰“我法”。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义,要明白“我”为何物,应先明三身:一曰“色身”,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躯体也。硬性如骨肉者为地,血液流汁湿性者为水,暖气者为火,呼吸者为风,地水火风之所合成,借诸父母者耳,此又名果报身。自作之因,自结之果,以夙世因地不同,遂有贤愚美丑夭寿不齐之果。由幼而壮,幼时之相貌已变灭矣,由壮而老,壮时之形体已变灭矣,由老而死,老时之状态并完全化灭矣。不必死时为死,乃未死时,亦时时幻化不实。如阳焰、如芭蕉、如泡影。又喻如电灯泡,虽非实在,电却借以放光,故是“假我”。二曰“法身”,乃人之性灵也,不动者曰性,见境而动念者曰心。三岁时如此,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岁时亦如此,其性终无变灭。如见红色,或尝美味等等,则老幼一如,不因之而有二。若或有二,则是眼昏诸病,非里体性之病,此物灵妙不可思议。世间一切法,皆由是而生,故曰法身。法身非有非无,谓之有,不可取以示人;谓之无,则人非木石,离此假名曰死,得此遂若生生不已。不知本无生灭,恒常不变,此乃“真我”。只由爱根贪执,入于母胎,分母之色体而生,遂成为人,动物类亦复如是。此又喻如电,电离灯泡,无以发光,灯可坏灭而电终不灭也,是曰“真我”。三曰“化身”,以色身与法身相合,起种种妙用,变化不测。此喻如灯光,因灯与电相合而成也。故色身为相,灯也;法身为体,电也;化身为用,光也。亦即世间事事物物也。三者分而不分,故曰三身不二。假名曰生曰死,亦人由我见而立名也。我之色体,既因缘而假合,散之即微尘,又从何处执之为我。而所谓真我者,亦属性空,心本无生,依境假有,故名幻心。我人所作诸恶,所受诸苦,所染诸习,无不由此幻心作祟,故擒贼擒王,不入虎穴,焉得虎子?修行人当以无限量之勇猛精进心,从明心下手,方有出路,否则永堕沉沦。又我有“人我”“法我”二种,人我是我执,法我是法执。我执是粗分之我,法执是细分之我。破我执尚易,破法执非金刚般若之大智慧不可。金刚般若,人人具足,本来自有,只是宝箱未启,有财而不能用。故赖佛法僧三宝以启之,启发其机,机有大小利钝之别。凡小根人,先使信佛,然后引之信己。大根人直接使之信己,彼亦决然承当不疑,然后督之实修,自然心佛合一。以小根人肯修而难化,大根人易悟而懒修。小根人谨守太过,是其习气;大根人放逸骄纵,是其习气。然治小根病,其难在病;治大根病,其难在师。为大根人至中途生疑时,若不为决定,彼信心即不清净,从此退而不修,或据以为是,转误他人,外道流毒,初意亦是发心作功德,奈自力不充,一盲引众盲,其弊不可胜道矣。故法以当机为上,时时精察而转变之,断无一法而可普遍也。佛说八万四千法,正对治各各病根,以机有不同耳。


    学佛是去苦求乐,极快活的事,绝非枯寂幽秘之事。如入手即强人所难,亦非人情。不合人情,便非佛法。佛法重恒顺众生。处处方便,逐渐引入。使伊自己感觉生死之可怖,自然努力精进矣。世人从无始以来,专执一个“我”字,如马上教伊无我,开首即讲授《心经》、《金刚经》,似幼儿直接上大学。要伊无我相,无相布施,岂非强人所难。我今偏要人先讲“有我”,先有我知,认识了我,我才肯上进。世人正苦在莫明其妙,处处是无我,处处和自己过不去,处处同自己拼命,自杀等等。即是一切施舍,无我之极,可怜死了还是糊涂。所以世上一切苦因苦果,完全自作自受。譬如疯狂人,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何心,自身是何物。故教人先有我,只要“大我”,王请大之,即是此意。


    人本动物类之一。然人数之少,统地球不过二十万万人,若夏日水沟内一勺水,微生虫已恒沙无量,人生之不易得已如此。惟一切众生,皆属含灵,皆有佛性,其体平等。但所以不能起用者,以造因不同,得果亦异,各有妙用,各有本能,如禽飞兽走,鱼游龙腾,各有所长,人不可及。人之贵在乎智慧,又非禽兽可及。及得人身,譬如已升大学,转眼毕业,一步即可出校。人身难得,其贵如是,岂可以无我?


    人与众生皆有佛性,而人独可修成佛者,因中之果不同也。譬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,人亦在内,同于矿中之铜,虽同一是铜,惟夹之有砂。独人则已由铜矿而提炼为铜块,由铜块而融成铜片矣,只要一磨,即成铜镜。其余则或矿或铜块,尚不能直接打磨成镜,故曰体同用异。人生之贵如是,又岂可以无我?


    人既为万物之灵,心又为万物之圣,此即是圣灵。己欲达而达人,己欲立而立人,对于无量三千界一切度生事业,惟人可负,关系之大如是,岂可以无我?


    佛法是大积极起大用之工具,要荷担如来无上菩提,不是我又是谁?人人肯如此积极,由一身化之一家,由一家推之一国,由一国进之世界,责任如是重大,岂可只图自了,一去不管,把父母兄弟妻子,放弃在此世界受苦,我则逍遥极乐,如此劣念,岂是佛之本意!故往生西方,是进学堂读书,毕业回国,仍要回来救世。因地不正,适成自了,然则佛法之积极,非任何事业所可比拟,又岂可以无我!


    我之为物,其大无量无边,人如真能知我,即见真我,或贪或瞋或痴,或戒或定或慧,或圣或贤或人,或鬼或畜或地狱,皆我自由之所择。择之者心也,明此心方是真我大我。使我心由迷转觉,由乱转定,由愚转慧,亦是我之权衡。为度万众故,吃尽千辛万苦,自来大丈夫事业,固应如是,此亦是我之权衡。若稍稍失意、小小挫折、失恋等,即可忧愤自杀,没出息如此,又安能担负国难任大事乎。若辈认为佛法是消极,彼竟积极做此没出息事,真是迷之又迷,其故由于不明大我。


明我之义又何如呢,在明人生之所以,我和人是一抑是二?通达人我不二者曰“能仁”。“仁”是二人,言彼此相通也。尽己曰“忠”,推人曰“恕”,尽忠恕曰“能仁”。通达我与物不二,万物皆备于我,我与万物相通曰“格物”。是以能仁格物,即是圣贤,明心即是菩萨佛,皆以人为本位,如得宝玉为原料,始雕刻以成佛也。雕刻者,修持也,佛当初亦是凡夫,亦曾迷惑颠倒过来,只是感觉得早,憬悟而回头修持,遂成大觉。人已取得可以直接成佛之资格矣,又岂可因循坐误。人既知所以为人,即当立起直追,寿命无常,一失即成千古,惟修法亦当循序而进,固缓不得,亦急不得。盲修瞎练,劳而无功,必生疑退。今先明佛法僧三宝为我之榜样,次即明我与佛体本不二,凡夫本来是觉,名曰“本觉”。因觉明故,转为妄觉而迷失本来。闻佛法而开智慧,名曰“始觉”。及至开悟,名曰“理觉”。知行合一,理事双融,名曰“证觉”。习气已除,觉行已圆,体用如如,名曰“正觉”,即是“大觉”“妙觉”“圆觉”也。兹以圣凡见性不二之异同,列表对照以明之。


    圣凡见性体用同异表(=表同;-表异)
圣 - 凡
(元) = (元)
体 = 体
电 = 电
光 = 光
用 - 用
照十方无碍 - 覆隔不能照
明 - 无明
觉(永久) - 迷(暂时)
识 = 识
分别 = 分别
转智 - 识转
转物 - 物转
自如 - 被缚
主 - 奴
有智慧力 - 无智慧力
金刚般若显 - 金刚般若隐
永远明白 - 忽明忽昧
了生死(生死涅槃皆空) - 不了生死(不知生死为何事)
清醒 - 酒醉
吃酒(日日酒日日不醉) - 酒吃日日醉日日为酒所缚
无习染 - 皆习染
功德 - 业障
根尘脱落 - 根尘相缠
心境双空 - 以境缚心
明了因果 - 不明因果
觉在前 - 觉在后
先照 - 后悔
见一切皆妄 - 见诸妄皆真
无我 - 执我
现量(圆照) - 比量(深入)
漏尽 - 有漏
空 - 不空
心不可得 - 处处是心
有定慧 - 无定慧
通世法以了出世 - 不通世法而求出世
定 - 动
动定皆定 - 动静皆动
通达三世 - 只顾目前
自在 - 不自在
知苦乐法 - 不知苦乐
究竟乐 - 毕竟苦
定慧空 - 惑业苦
自求 - 求佛
神 = 神
一切能通 - 一切不通
证三昧 - 惟情见
本觉 = 本觉
中途忽迷 = 中途忽迷
憬悟 - 不憬悟
不肯再迷 - 任其流转
求觉 - 不求觉
修 - 不修
求究竟法 - 不求究竟
成大觉 - 终迷惑
佛性 = 佛性
果位佛 - 因位佛
如水 = 如水
湿性 = 湿性
清 - 浊
能作一切妙用 - 不能作妙用
已澄清者 - 未澄清者
归○ = 归○
    见前表,当知圣凡体本不二,只因凡夫迷惑,故造诸业,遂受诸苦,惑业即是苦,不苦不惑业,从来作恶,多半苦人,是以明苦即是知病,知病方肯请医下药耳。


灵性不灭之理     一、由三岁至七八十岁,人有老少,形状变改,至死乃灭。然能见能闻之感觉性,不会有老,不见变改,惟躯体一坏,无所依附,难起作用,如电灯泡坏,非电之灭坏也。


    二、灵性与躯体,合而不合,实是二物,譬如手臂断缺,灵性何以不断缺一分?如刺伤肝部而死,其心肺肠胃等等均未受伤,何以不活?因肌体已坏,不能起作用,其可能性仍在也。


    三、人有贤愚之不同,以夙世根器不同,习气则带来也。


    四、我于宣统三年,亲见三岁小孩能写对联、作古文者,时在济南,此是事实。又山东某乡,有女人,大病后忽能写字,云是安南人。此灵性易体之事实,不灭之证据也。


释苦     人生痛苦有八种:一生苦,二老苦,三病苦,四死苦,五求不得苦,六爱别离苦,七怨憎会苦,八五蕴炽盛苦。更有一苦,乃不闻佛法不知苦之苦,曰“苦苦”。


人更有三灾八难之苦。难者,难进于道也,以不能闻佛法,为人至苦难之事,云何八难?一者地狱,二者饿鬼,三者畜生。入此三道者,或受苦无间,或痴愚无知,不能闻佛法。四者生北俱罗洲,人寿千岁,衣食自足,无诸病苦,亦不愿闻法。五者生长寿天,即色界天,无色界天,亦贪喜乐而不欲闻法。六者盲聋喑哑,无法可使之见闻佛法胜谛。七者世智辩聪,即世人自信力强,好强辩作聪明者,亦能障道。八者佛前佛后,谓生于此世,无佛法可得为见闻,是为八难。至于三灾则刀兵、瘟疫、饥馑是也。


一切苦之总因,皆从生起。从无而有谓之生,中间已经过许多颠倒苦因苦缘苦果,果又转为因,因复生果,苦苦不已,从无始来,不知苦了千千万万,那老病死诸苦,早已在生时定局,逃避不了。由生到死,中间必经过老病,那老病的因,即是下面四种苦:一、求不得苦,有两种现状可以表现,一是声,二是行。声是买卖交易争论声,小贩叫卖声,小儿哭声,以及人们吵闹诉苦声,一切都因所求未遂,想达到目的,越得不到,声浪越高。行则忙忙奔走,驰逐往来。所求未得,恐其不得;既得矣,又恐复失。下面爱别离、怨憎会两种苦,又接连而来。所谓欲望冲动,如火一般焚烧,又安得不老病乎?别离是表一切无常,不可执实,本来假合,何必认妄为真。不独人如是,物亦如是,不单是别离苦,乃不曾别离时粘着就是苦,以苦因苦缘苦果,终不能免也。智者不等到别离时,已先把苦因看破,无他妙法,只是认定一切空,虚妄不实,爱就无从生根,苦就无所依据矣。那怨憎会,正是个反面,其苦正等,一个如我意,一个不如我意,偏偏都是无常,合那七苦交煎,忧心如焚,即是五蕴炽盛。五蕴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。五种蕴结不散,勾连不解,是名五蕴。色指六根合于六尘,同一为色,同一虚妄。受为感触到来,我去接受。想是动念。行是分别心的流转。识是感觉分别后之认识。五蕴同时起,苦乐亦同时到,不问其为善为恶,为得为失,其一阵阵欲焰熏灼,并不因此稍减,都因色心缠缚而起。八苦亦无从分析,总名之曰“不安”而已。


    世间一切皆属对待。为恶固苦,为善而思报酬,即有得失厚薄来去人我之分,有一分不相当,即有一分痛苦,倘所报有一分超过所施,我虽一时满意,对方即感不安,不安即有取偿于我之意,我又随之恐怖。所以世法不究竟,苦终不得免也。世上一切苦之起因,皆由“惑”,惑即迷惑,由迷惑而造作者曰“业”,由业而感苦果。世上一切恶,皆由迷起,由迷而造作恶业,以为无因果,以为无人得知,甚至强词好辩,文过饰非,假托自由,都是大迷信者,佛法因为你迷,所以要你信,信真实的,不是信虚假的,层层分析,种种证明,把所以迷惑的原因明白了,始证到苦之根本所在。苦是无定义的。譬如一间屋,不过是中等设备,富人见了,感觉极不安适,贫人却以为极乐。辣酱美味,合于川滇之人,小儿或以为苦,但小儿习之,又可转以为乐。可见苦之根,在心的习惯,心被外境所诱,自己冤枉造成这个苦。但心如何而成此习惯耶?由分别比较而起,而分别好坏、善恶、顺逆、是非,都由自己无始以来见惑所假定,不问对与不对,且执以为是,以执著之坚固,愈不肯放松,久久习为定例而不肯动摇,此为惑之总因。再以不合法之习惯与他事比较,视一切皆不如我意,遂成为痛苦。又分别心有大小,痛苦亦有深浅,以执著力之紧松,成痛苦之久暂,譬如小儿人事少,分别少,执著遂少,痛苦亦少,但小儿忽受打骂,得重大刺激,即不忘记,因其执著力分别力强也。


    苦既无定义,苦即可转而为乐,苦之不能转者,实是真苦。如何转法?第一要知苦,世人往往不信自己是个苦人,所以肯修者,皆已经艰苦备尝的人,未来之苦,世人往往不信。譬如天晴时,决不信有屋漏也。非大智慧人,不肯早下手准备,是苦于不知苦耳。


    佛告人以苦乐法。第一告人一切无常,惟无常故,一切不可恃。第二告人以究竟法门,以世法不究竟故,终必归到苦上去,若使能了解一切无常,则平日恃财者,不因此而生贪恋,教以布施,欲其练习能舍,无常之观念纯熟。平时先已空诸所有,则临时骤来之苦,庶有法抵抗。果应如何而可使其知苦断苦者,惟有劝其发心,发心者,发明心之心也,实地去信愿行,不明白苦之根,实在于心之不明,所谓惑业苦,根在惑上。而心之相貌,实不可不知,经云“如实知自心”,佛说法四十九年,只说此一句耳。


    我人既要明心知苦,自不得不参究心之相貌,要自己去问自己的心,要他经过苦,且要他知道苦,证到由苦到乐的趣味,方才可以解除人家的苦。破苦之法,第一知苦,第二忍苦,第三解苦,第四习苦,第五空苦。具体修行,应于下文正修分内明之。偈曰:拔苦应拔根,拔根应知根。


    知根在彻悟,彻悟求明心。
    明心在无得,无得苦根尽。
    凡人不入苦,苦义安能得。
    知苦即是转,转苦苦若失。
    苦乐本相对,世乐即是苦。
    苦乐两无染,是名了生死。